同行评议制度
《畜牧兽医学报》采用双盲式同行评议程序,即对审稿人不公开作者的姓名和所在机构名称,同时对作者隐匿审稿人的信息。
作者的职责
1.通信作者已知晓《畜牧兽医学报》的版面费标准并接受该标准。
2.署名作者必须是为该研究做出了实质性贡献,且均同意投稿到《畜牧兽医学报》,并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
3.所投稿件应根据本刊的投稿指南进行撰写,作者需保证稿件内容的原创性,无抄袭与剽窃,无伪造数据,无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
4.作者应在获得许可后在文中引用他人的作品和/或文字,并列出参考文献。如果工作是由基金支持的,应列出其全称。
5.作者接受本刊制定的审稿程序。
6.当作者发现自己发表的论文有重大错误或不准确时,尤其是非主观故意的错误,作者有义务及时通知编辑部,并配合编辑部撤回论文或发表适当的“更正”声明。
编辑/编委的职责
1.编辑/编委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依据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读性等论文本身内容及与期刊收稿范围匹配度对论文做出送审或者退稿的决定。
2.编辑/编委应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稿件进行查重,发现有违反学术规范的稿件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3.编辑/编委必须确保本刊所接受的每一篇稿件均经过同行评议,不应与审理的文章有利益冲突。
4.编辑/编委不应对作者的工作单位、性别、种族、专业职称、学术荣誉等存在偏见。
5.编辑/编委不应向除作者、审稿人之外的任何人透露正在审理的稿件的任何信息,并对审稿专家的信息保密。
6.编辑/编委应保持审稿记录的真实性,对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有保管、保密的义务。
7.编辑/编委应设法确保公平和适当的同行评议过程,回避与作者具有利益冲突的审稿专家。
审稿专家的职责
1.审稿人对稿件的评审必须做到客观、公正,给出具体的审稿意见,帮助作者改进稿件。
2.审稿人应主动回避与之有利益冲突的稿件。
3.审稿人应遵守同行评议的保密原则,避免在评审过程中以及审稿完成之后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稿件内容及相关信息。
4.审稿人不得在审阅的稿件发表前盗用其中的知识为自己谋利,不得利用稿件的内容来开展类似的研究。
5.审稿人如果觉得自己不具备审稿能力或者无法及时审稿时,应立即告知编辑,不能擅自委托他人代审。
6.审稿人在审稿过程中应检查稿件中是否存在重复发表、剽窃、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出版者职责:
1.本刊采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对论文进行检测,以防止发表有学术不端的文章。本刊始终愿意在有需要的时候发布勘误、说明,撤稿和道歉声明。
2.对已经录用的稿件,若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本刊有权退稿。
3.对已经发表的论文,若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作撤稿处理。